根据全面委员会《关于切实加强律工作分发挥律作用的意见》(中法委发﹝2021﹞1号)要求,经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愿报名。(南京)律师事务所 电话025-89601101 传真025-89601099 地址江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产业园研发总部园5a栋1、4、11、12层 邮编210014 (沈阳)律师。